1.项目介绍
根据SIERRA LEONE塞拉利昂法令,自2015年4月1日起,所有发货至塞拉利昂弗里敦港(FREETOWN)或经由此港转往几内亚等其他目的地的货物都必须申请ENS NUMBER。如果没有申请,将被视为触犯塞拉利昂的条例,并在目的港受到严厉惩罚,为避免不必要罚款,出口客户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事项。
2.申请所需文件
1) Application Form 申请表(需盖章扫描件)
2) B/L Copy提单副本(扫描件)
3) Commercial Invoice Copy 商业发票副本(需盖章扫描件)
4) 报关单
5) Freight invoice运费发票
6) Packing list装箱单;
此外请您注意如下内容:先出草本,草本必须当天确认提交,提交后出正本和号码。收货人(Consignee)在目的港清关使用的“提单、CI和海运费金额”必须与制作ENS(CTN, ACD)使用的“提单、商业CI和海运费金额”相同。如果不同,那么收货人将在目的港无法清关。
3.申请流程
1) 提供申请方公司的中英文全称、邮箱以及告知货物出运信息
2) 确认我司报价协议后,提供上述文件及付款水单和开票信息
3) 资料齐全后我司出具ENS草本供确认
4) 核对ENS草本
5) 我司出具证书正本,并生成ENS(CTN, ACD)号码